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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文化學分學程認證 (110學年度停招)

一、學程簡介 (本學程自110學年度起停止招生)

1.   為因應現今社會發展國際化之趨勢,促進學門間之科際整合,增加學生選課之彈性,並提升學生之國際視野,特設立英語授課之「國際文化學分學程」。

2.   由本校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主辦,並與文學院、國際與社會科學學院合作規劃,邀請英語學系、臺灣語文學系、華語文教學系、東亞學系等相關系所教師共同參與開設相關課程。

3. 本學程至少應修16學分,且須為英語授課課程,包含文學領域及文化領域2大領域選修,課程資料另見「國際文化學分學程修習科目表」,其中修習科目須有半數以上學分不屬於學生本系(所)、輔系或其他學程應修之科目。

二、申請資格

本校各學系()之學士班、碩士班及博士班(不含在職專班)學生。   

、課程架構

選修科目:課程須為全英語授課,至少應修習16學分

四、聯絡資訊

通識教育中心/黃小姐 7749-1122  minhui@ntnu.edu.tw

 

五、相關法規檔案

請參閱下方法規附表檔案

「國際文化學分學程」申請辦法

 

六、本學程終止實施暨未完成修讀學生輔導措施

請參閱下方輔導措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