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
>
多元學習
>
國際足跡學分學程申請與認證
國際足跡學分學程申請與認證
一、學程簡介
本校為培育國際化人才,拓展學生國際視野,特依據本校「學分學程設置辦法」,設立「國際足跡學分學程」。 本校學生在校期間取得本學程認可之16學分,含國外課程至少6學分及本校開設之外語授課課程至少10學分,即可依規定向教務處申請核發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足跡學分學程」證明書。
學分來源 |
所需學分數 |
【國外】國外修習學分 |
至少6學分 |
【國內】本校修習之外語授課課程學分 |
至少10學分 |
總計 |
至少16學分 |
二、申請流程示意圖
三、申請資格
本校各學系(所)之學士班、碩士班及博士班(不含在職專班)學生。
四、聯絡資訊
通識教育中心/黃小姐 minhui@ntnu.edu.tw
(02)7749-1122
五、相關法規檔案
請參閱下方法規附表檔案
檔案名稱
檔案下載